参赛者承诺书
1. 参赛者投稿时必须正确填写姓名、联系方式。参赛者信息或作品信息不全,不予评选。如因姓名、联系方式等填写错误或联络不畅造成资格取消,主承办方不承担责任。
2. 参赛者应保证其为投稿作品的著作权所有者,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全部组成部分拥有独立、完整、明确、无争议的著作权;参赛者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包括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。凡因投稿作品或投稿行为导致纠纷的,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,参赛者还需赔偿给主承办方造成的一切损失。
3. 参赛者或参赛单位拍摄者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比赛组委会不对任何拍摄过程中的人身及财产损失负责。
4. 主承办方有权以复制、发行、展览展示、放映、广播、网络传播、摄制、汇编等方式,在相关公益性用途中,免费使用入围作品。对入围作品颁发证书,入围作品由主承办方收藏。如有商业性用途,需另行签署协议。
5. 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(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、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国家法律、社会道德、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情形),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选资格。
6. 征稿期间,用于宣传和展示的作品,不代表最终入选结果。不符合比赛过程中相关文件规定的,不能参选;已入围的,将予取消资格;主承办方有权收回证书等,并可在媒体上通报。
7. 本次征稿不收参赛费,不接收纸质照片、胶卷等作品载体。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、灭失或迟到、未到的,相关损失及后果由参赛者自行承担。
8. 持有摄影家协会会员证书及记者证的报名者不可参加学生组、社会组比赛。
9. 主承办方保留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。凡参赛者,即视为其已同意大赛之所有规定。
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理解上述承诺,自愿签署此承诺书,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。